阅读世界·序

牧飞白:

我发了誓今晚一定要写关于读书的事情,就算是已经对这文档浪费了那么多的汉字,我也是要写,这个是我这么长时间以来打算要写的东西,也许写出来稍稍就能和正面情绪取得某种意义上的联络了呢……我怀着这样天真的、明天将要中五百万的奇妙猜想开始折腾键盘。

我一向废话多,脑中信息从来都是蜂拥着挤过来呼啸着潮退去,因为大多没机会和别人交流的,所一般都不懂如何提炼信息与始末,让人最快捷迅速地获得他们想要看到的东西——这种能力失去了很难再次找回来的。然而写——写是否是一件私人化的事情呢,阅读呢?当你做出这样的提问时一般不需要回答的,哪怕你自己都没有答案。

这些都只是废话。

 

那么废话可以稍微换个话题。让它们不那么废话一点。

说标题吧,标题写的很大,踌躇满怀野心勃勃……不自量力。但是这样大的标题或许才能使我稍稍靠得上主线一点,不至于又去写自己。写作当然是私人化的事,大多数时候我写东西……我是说写我自己的想法,而不是硬生生往外挤压什么东西的时候,我觉得是一种手指运动着的发呆。

哦,又偏了。我发现我没法把事情引到正题上,因为你永远无法确定自己下一秒脑子里在思考什么,而有了标题的限定,你又很难受因为觉得自己的思维力简直是……被捆住了,挣脱不得。

 

说书吧,说一个容易切入的开头。

某个失眠通宵的早晨,起来洗脸收拾一下,化了妆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像梦游的鬼魂,背上包到一家肯德基里面去。因为曾经的肯德基早餐和一点类似幸福概念的事情有关系,所以我一般都很喜欢吃这个,好像通过这种经验的重复,就能重新获得一点点近似幸福的感觉似的。

当然是失败,一直都是失败,当然我也知道,只是通过经验的重复来论证一下记忆而已。当然现实是通宵之后吃什么胃里都不会舒服的,咖啡在食道之中翻腾,鉴于这是一般程度的反应所以暂且放这儿不说了。

我是出门看书的。理由之一大概是因为我已经接近一周多没有出门了,理由之二是在家大概会睡着所以出门,带着书是因为想要看书。带着的是本牛虻。

不可思议对不对,这么著名的,我早应该看过的——事实上我在犹豫迟迟不写也是因为这个,会被人惊讶于“天啊你居然才看我以为你早就看过了呢”。我在适宜读书的年纪荒废了很久没读什么正经书,在近两年之前的大规模正式阅读(每年二十部以上)还是在童年,三年级到五年级的阶段(六年级我发现了言情小说于是就彻底把过去抛弃了)。出于尚且是孩子的懵懂意识,我喜欢看主角是女性的小说,傲慢与偏见,简爱,小妇人,飘,巴黎圣母院,珍妮姑娘,嘉莉妹妹,茶花女,羊脂球……等等等等,其他也读,但是这些往往会读上很多遍。你知道名著里面女性题材往往并不是都那么正面。那时看过最冷门的一本是左拉的《娜娜》,当然在我看来已经是重复了多次的套路题材(妹子出身贫苦长相漂亮,偶然机遇不幸堕落,同时遭遇爱情,最后结局悲或者喜……太常见了),根本没有起到任何打动三观的效力——虽说这本书一度是禁书吧?

那个时候《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很火,似乎代表着各种意义上的伟大,于是我也读了。那时候我的鉴赏能力根本分不清好坏的,我只是觉得主角是男的,对那种所谓的硬派与英雄与正义都呵欠连天——九、十岁小姑娘的内心世界有什么,回家还喜欢给布娃娃织帽子的年纪。.这个主角是个男的、英雄——哦我不感兴趣,我要看妹子,漂亮的妹子穿漂亮的衣服。理所应当的,对于那个男主角,以及男主角念叨着的牛虻精神,我都有理由反感。完成任务一般的把书读完了,这么多年我都没有再翻一遍。

第一次上高一的时候有一场班会,当时涉及的内容提及了牛虻,那时候就有人惊讶于我没看过这部书,苦笑了一下也就算了。后来在一次屯书的机会里,看到价格很亲民于是顺手就买回来扔进了书架里,且放着,慢慢也就忘记了它的存在。后来在XQ其实反复看到有人提及这部书,说是很像是清水耽美如此云云,我也没太放在心上,因为他说的嘛,父子……哦父子我不感兴趣、一点都不萌,我唯一动过心的是fate系列卫宫家那对,但是那也不是亲身的还有办法抹掉年龄差,总之不感兴趣。

然后就应该再次说一句后来了,一座战CP分手/决裂台词的楼里,我看到了那句话“神父,你的上帝满意了吗?”瞬间被震了一下,于是迅速地把书翻了出来。

 

然后就开始读了,在肯德基里。

翻开第一页其实就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嘴角了,因为这个开头——你可以这样理解,心怀不轨的人看整个世界都是扭曲的,然而这个开头确实是称得上很……神父的声音那么柔和美妙动听,另外就是豹子一样灵巧的美少年,驯服停驻的样子如同猫。

女作者,这是女作者独有的优势,营造气氛的时候那种动人的温情。虽然这个温情让人觉得哪里不妙,尤其是神父带着“无限爱意”注视着亚瑟时,我忽然之间彻底忘记了之前已经悲剧透过的父子设定,满脑子都是天啊天啊天啊天啊……她真的这么写了,虽然看到后来也就越发地淡定了,谁在乎是父子还是真爱呢反正牛虻写的不是革命的故事。

在它曾经流行的年代里,妹子们没有被打开新世界的大门,一定是基于翻译者删改的功劳呢。

平心而论,这部小说文学价值不是很高。前后比较的话,甚至称得上是平庸之作(这之前我读的是加缪的《局外人》,之后是王尔德的《道林·格雷的画像》)——当然我这么比较真的是太恶意了。

当然这并不妨碍它在流行角度上来讲也是一部很好看的小说,甚至于里面有一些我现在都很喜欢的通俗小说的情节原型。比如说一直都冷漠淡定的人在某人面前瞬间崩溃打回原形——因为爱,比如经历变故生死别离数十年后进化王者归来,再比如说“亲爱的,上帝和我同时掉水里了你先救哪里一个”“要么跟我私奔要么杀了我”……

这些剧情真的是让人禁不住……猛灌一口咖啡来掩饰自己的情绪啊……

也许在评价一本书的时候,我应该横纵着比较,但是牛虻的地位确实是挺尴尬的。拿它和流行小说——尤其是耽美小说比较,这太不正当了,放名著里面吧,怎么看都是差不多要垫底。当然,我手里的有的书,三岛的《幸福号起航》比它差,《隐者》和《纯白之夜》比它好些有限……我鉴赏水平其实也就那样,没什么参考价值,既然我起手第一本想写点开心的,轻快的,那就继续说人物和剧情吧——说故事。

知乎上面看到的那句话,人困足自己既定的生活模式之后,往往在任何地方看到的都只是自己生活得投影了。我想说的确实,至少在这部故事的男主角身上,我看不到被赞扬的苦难磨砺出的毅力,只有作死所必然付出的代价,以及在付出代价的过程之中又赚回来的一点收获。当然在创作的角度上,我倒是能看出作者对他的无限爱意。搁流行文学上来讲,就是苏……我记得曾经有人说过X者见X,如果你看名著都是苏不苏渣不渣谁是极品谁三观不正,说明你脑子里面也就只有这些东西。所以我暂且为自己辩白一下吧,我所感受到的是,作者,对于主角的,无限爱意。好了扯回正题。男主角,我们现在还称他为亚瑟,不说作的事情,他注定要为自己的纯真善良年少无知付出代价的。

有些人是有资本的天真的,譬如说现在吧,假如你个女孩子到了三十岁还不谙世事不食人间疾苦,格外的天真纯净……这是有一点点令人反感的,或许会有人暗自诅咒你等着吧社会早晚会让你如何如何的。这种诅咒只是一种更加天真的幻想。假使天真的女孩子是十四五岁,这样的诅咒并非诅咒而是一种对于自然规律的合理预测,然而对于三十岁的女性,我有理由相信,她的家室,出身环境,智力水平,她爱着的以及爱着她的家人朋友爱人,这些理应呵护着她的天真并且将会使其一直延续下去。这是资本,就如同贵族小姐自幼精心呵护娇嫩洁白的肌肤,也许会渐渐衰老但绝无像农妇一样晒黑变粗的可能。这是一种天生的优渥,和投胎一样是技术活;三十岁的天真,是足以对抗社会的,因为它不可能被所谓的黑暗摧毁。

然而亚瑟呢,他是十八岁的天真。他出身算是优渥,上面两个哥哥不算优待于他但也不曾苛待。由于男主角品行良好,从无挥霍的习性,所以他的哥哥在经济上对他的照顾也是相当充足的。但是这是照顾,毕竟不是保护。

那时候对于革命心怀天真的想往,对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那么诚挚而毫无邪念……这是言论当然是赞美,是理由,但是从来都不是规避因果的借口。正因为他对人无条件的信任,才被新来的忏悔神父套出了行动内容,他这样做挨了那个妹子一耳光绝对不亏。尽管不是他刻意泄密,可是毕竟问题是从他这里出来的哪怕是无心——可是无心从来都不是对于后果的辩解吧?监狱条件也太过优越了,并没有多少的苦难的与折磨才使得一颗少年的心理解不了世上有多么丰富的痛苦等待着世人。

合情合理,然而自作自受。

至于出走的留书,跑了,然而告诉别人自己自杀了。这一条在道义上是明确值得谴责的。他令牵挂他的人心怀负罪感度过了那么多年,把自己当做杀人凶手挂在内心的绞刑架上那么多年……这不是三言两语能够给打消的,出走——就算出走的过程遭遇了如何生不如死的劫难,也和自杀是不一样的。

我看到的只是天真的破灭,对于未来一往无前,自作自受,承担代价,非常自我从来不顾及别人的感受……他遭遇的那一切,一点都不痛苦,那很自由。痛苦都交给别人承担了,他什么责任都没背负。

这不是亚瑟,这不是牛虻,这是我的投影,我在他身上看到的自己。

 

然而他后来还是和女主角倾诉自己的遭遇了,在看到马戏团里面饰演丑角的人时那种痛苦的共情——人可以在苦难里多坚强,就可以在平静里多脆弱,因为回首往事的时候才有闲暇将曾经笼罩自己的痛苦细细咀嚼和分析得出一个具体有多痛的结论,然后对自己充满着怜惜赞叹和同情。而遭遇痛苦的时候呢,你的内心你的全部其实已经被痛苦彻底占领充斥了,你要么和它对抗,要么在淫威之下忍耐,根本没有一分一毫的时间来计较和感受自己此时此刻正在经历什么——回味都是交给回忆的。

曾经猫一样狡黠灿烂的少年,如今的结巴跛子……但是他依然喜欢撕扯花瓣,动作轻柔得近乎优雅。很有意思不是吗,这样对于一个英雄角色的描绘,依然充斥着女性的赞叹情怀,甚至时时刻刻有那么一点恋爱的味道。我说了作者对于主角是充满赞美和爱意的。所以女主角依然再次喜欢上了他——当然作者对这段恋爱剧情处理得其实是非常正确而合理的,相对比倒是少年男女的恋情突如其来莫名其妙。还有那些走私商人对他的无条件追随,同样喜欢女主角对他心怀芥蒂的医生一度提出要代替他死,在讽刺艺术上的才华,对于狱中看管和士兵的征服……也许可以被赞美为人格魅力,革命的力量——我相信八十年代很多人都是这样认为的,如此等等,还是作者对于他的偏爱。在知道牛虻系列还有前传等等故事的时候,我更加确认了这一点。所以我第一次用了苏这个词,理由其实蛮简单的,人物塑造的优秀与魅力,理由不够充沛。读者关心的从来都不是结果,而是表现的过程,以及这个过程的相互协调。作者确实存在对于主角的理由不足的过度赞美,毫无缘由地使他征服了对立面的人,这怎么看都让人觉得……没法给作品太高评价。不是不可以塑造极度优秀的人,但是你至少要让人认可他确实优秀,又不是陈述一些概念与结论。

当然抛去这些,依然有很多非常闪耀、非常动人的东西在这个故事里面。无论你是否心怀诡秘而微妙的情怀去看待这对父子之间的感情,你依然会被他们打动的,这是真心实意的赞美,作者在这里的处理非常的细腻而美好,让人相信爱情——好了打住。

但是让我们引用一下男主和吉普赛姑娘的对话吧。“我不管你恨不恨的,反正你爱那个人胜过一切,你敢不敢当着我的面说我的话不是事实?”“……是事实。”

而在这之前,这个眼光犀利的妹子率先把男主角对神父的爱与男主角对女主角的爱并列提及,并且认为前者不值一提“你和她呆在一起只谈政治”。

 

而承接这个,我想说的是,我无法理解那些人在革命的角度是怎么认知“牛虻精神”的,男主角他自始而终也不是一个太优秀的革命者。前期因为天真而泄密的问题我们搁置不提,就算是后期,写文章攻击神父的同时又精分个马甲为他辩护,然后两个马甲自攻自受地开始掐架,这是何等……的心态。反正与革命意志没啥关系。

更何况他每次直接面对神父的时候,基本都是瞬间失去理智的状态,最后那次只影响了他一个而没有害到其他战友真是不幸之中的万幸。在我狭隘的见解之中,尽管革命者也是人,但是在为了一个目的不惜拼尽自己喝同伴的全部鲜血的时候,个人的感情真的算不得什么了。换个角度来讲,用亲人要挟你也许你说你大义灭亲宁死不屈——但是你看到亲人出现你就手脚发软行止错乱,这和被亲人要挟就妥协有什么区别呢?

这样内心意志的剧烈动摇,明显是不够坚毅,职业素养不合格的。或者我们把视角拉近一点,譬如说现代的缉毒警察,在发现对立面的某人是自己童年暗恋至今未忘的初恋,一时失措枪打歪了,最后行动失败——这人要担上多重的骂名?就算是小说里也一样吧,怎么骂来着,恋爱脑。

当然我们考虑X者见X的问题,这父子之情是真的真的非常动人啊……

至于说后来,神父想办法想要把男主角放走。他已经明确告诉他他的同伴在准备营救,所以好好等着就是了,结果呢,男主角他真的不是任性吗,扔出这样的二选一,要么你放弃信仰和我一起走,承认我;要么,看着我死。

这是真爱,真想死,真作死。

士兵第一轮没打死的问题倒是合理的,大家都想打偏所以没人打中要害了。但是这样或者说悲壮或者说惨烈的死亡,依然是和革命没有多大干系的,一直到最后他最后的最后,说的是“神父,你的上帝满意了吗”。

——是要挟,是负气。

……是真爱。

这时候或许应该响起N年之前某部偶像剧的BGM比较合理,“失去后才珍惜,还有什么意义,可是还有人不肯去忘记,忘不了那一段回忆……”

确实失去才珍惜,还有什么意义啊……当初你一巴掌把那小子扇没声了利落地扔给他同伴也好啊,结果被绕进去了被迫做那个二选一。但是一般人也不会那么轻易地被绕进去吧?

只是,既然觉得坚持信仰比较重要,那么亚瑟的死也只是坚守这条路上最后要抛弃的相对不那么重要的东西才是,何苦失去了其中的一样又忽然怨恨起另外一样了呢?虽然合情合理,却太没意义,然而神父一直都是柔软到寡断善良到专制的人。

 

总结吧,这依然是一个很能打动人的故事,他的故事本身就是故事。你看我滔滔不绝地愿意讨论人物,如果换成昆德拉的作品,人物就仅仅只是一个工具,毫无讨论的意义了。你只要看这个人物所牵扯出来的一系列概念就好,更加轻松,但是毕竟不是传统阅读的那种……聊味。

差不多说尽了,我说了这个故事重点是开心,说到最后我也很开心。因为不必思考太过沉重犀利见血的概念,单纯的为一种感情所动容就够了——尽管这份感情一度让我在肯德基里面默念,想想隐形想想睫毛膏想想眼线,最后默默捂住嘴抽了下鼻子把眼泪咽了回去,但是回顾还是开心的。

要知道被感情虐到的这种感动,从来都是正面的,阳光的,幸福的,快乐的。就算故事的结局如何惨烈也能给人带来喜悦。

 


评论
热度(9)

© 无忌香 | Powered by LOFTER